(1).俗謂正月十五上元節天官賜福于人。宋吳自牧《夢粱錄·元宵》:“正月十五日元夕節,乃上元天官賜福之辰。”孫錦標《通俗常言疏證·禍福》:“天官賜福:梁元帝旨要:‘上元為天官賜福之辰。’”
(2).舊日戲曲舞臺有演天官賜福以徼吉利者。亦泛指上天賜福。柳青《創業史》第一部第十八章:“不識字的前清老漢,喜歡經常對民國年出生的莊稼人,講解‘天官賜福’四個字的深刻含意……他認為:老天和官家是無上權威,人都應當聽任天官的安排,不可以違拗。”柳青《創業史》第一部第十八章:“這也是天官賜福喀!我的天!要不是天意……要不是官家派工作人來分地,莊稼人敢動嗎?”參見“三官”。
天官的解釋.官名。《周禮》分設六官,以天官冢宰居首,總御百官。唐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為天官,旋復舊。后世亦稱吏部為天官。《續資治通鑒·宋孝宗淳熙十二年》:“今天官諸選,條目猥多,法例參錯,吏姦深遠。”
賜福的解釋賜以福澤。《紅樓夢》第二五回:“我笑如來佛比人還忙,又要化度眾生;又要保佑人家病痛……這如今寶玉、鳳姐姐病了,又燒香還愿,賜福消災。”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一篇第一章第二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