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漢書(shū)·直不疑傳》:“其同舍有告歸,誤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覺(jué),亡意不疑,不疑謝有之,買(mǎi)金償。后告歸者至而歸金,亡金郎大慚。”后以“誤攫金”指受人誤解而自己?jiǎn)栃臒o(wú)愧。
⒈ 后以“誤攫金”指受人誤解而自己?jiǎn)栃臒o(wú)愧。
引《漢書(shū)·直不疑傳》:“其同舍有告歸,誤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覺(jué),亡意 不疑,不疑 謝有之,買(mǎi)金償。后告歸者至而歸金,亡金郎大慙。”
清 吳偉業(yè) 《短歌》:“胠篋從他誤攫金,告緡憐我非懷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