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我國封建社會掌管刑法、獄訟事務的官署,屬六部之一。
例尋移刑部。——清·張廷玉《明史》
皆歸刑部。——清·方苞《獄中雜記》
刑部系囚之。
余在刑部獄。
英the Ministry of Punishments in feudal China;
⒈ 我國封建社會掌管刑法、獄訟事務的官署,屬六部之一。
引《隋書·刑法志》:“三年,因覽刑部奏,斷獄數猶至萬條。”
唐 韓愈 《送鄭尚書序》:“長慶 三年四月,以工部尚書 鄭 公為刑部尚書,兼御史大夫,往踐其任。”
《紅樓夢》第一〇三回:“不用多説了,快收拾停當。刑部的老爺就到了。”
張德澤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刑部,古代為‘秋官大司寇’, 隋 唐 以后,即為刑部。”
⒈ 我國古代掌管刑法及獄訟事務的機關,屬六部之一。由隋朝開始設置,歷代因之,至清光緒時更名為法部。
英語Ministry of Justice (in imperial China)?
法語Ministère de la Justice dans la Chine impéri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