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竊名。
二、3名港人涉偷竊名表被日本警方逮捕,入境處。
三、空得意,逐功利,竊名斂金東窗計(jì)。
四、但也有例外,有托名者,便有竊名者。
五、忘名者,體道合德,享鬼神之福佑,非所以求名也;立名者,修身慎行,懼榮觀之不顯,非所以讓名也;竊名者,厚貌深奸,干浮華之虛構(gòu),非所以得名也。
六、忘名,就是體道合德,享受鬼神的福祜,而不是用來求名的;立名,就是修身慎行,生怕榮譽(yù)會(huì)被湮沒,而不是為了讓名的;竊名,就是外樸內(nèi)奸,謀求浮華的虛名,而不是真能得到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