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是勞動爭議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向勞動仲裁機關,就勞動爭議事項提出仲裁請求的法律文書,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本,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本1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
聯系電話:
被申訴人:
注冊地址:
實際辦公地址:
聯系手機:
座機:
負責人: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2300元(要求20_年8月1日至20_年8月31日期間的)。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規定向申訴人支付拖欠工資(含加班工資)的賠償金(2300+43990)×0.25=11572.5元。
(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2458×9=22122元。
(4)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經濟補償金2458×4.5=11061元。
(5)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向申訴人拖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11061元×0.5=5530.5元。
(6)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代履行通知金2300元。
(7)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15天×(2300÷21.75)×2=3172元(指差額部分)。
(8)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損失10個月×1160×0.8=9280元(被申訴人應當為申訴人購買4年多的失業保險,申訴人依法最多可領取10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從20_年9月1日開始起算)。
(9)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退還申訴人保證金1000元。
(10)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20_年7月-20日-20_年8月31日期間周末加班工資43990元。
以上金額合計:112328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20_年7月20日進入被申訴人單位工作的,20_年8月28日被被申訴人無故辭退,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
(1)雙方簽訂了兩次書面勞動合同,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是20_年12月31日簽訂的,期限為20_年1月1日-20_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到期。
(2)被申訴人從來沒有為申訴人繳納任何社會保險。
(3)被申訴人從來沒有安排申訴人進行過年休假。
(4)被申訴人未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度,每個月只能休息四天,每天工作至少8小時。
(5)被申訴人還違法收取了申訴人1000元的勞動保證金。
(6)被申訴人以現金形式發放基本工資和獎金,申訴人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為2300元/月,20_年2月還發了1900元獎金和2300元的基本工資合計4200元,申訴人20_年7月-20_年7月期間的月平均工資為2458元/月。
20_年8月28日左右,被申訴人以經濟不景氣為由撤銷了公司所屬的長重開平加工中心,并要求申訴人無條件辦理